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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标志灯的使用说明及作业条件说明
点击次数: 更新时间:2018-07-20
  
  
  防爆标志灯适用于石油、化工、油库、船舶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和环境。适用于车间、通道等场所作路标指示和安全疏散导向指示。
  
  防爆标志灯使用说明:
  
  1.根据照明需要,可采用手持、肩挎、吊挂等多种使用方式。
  
  2.使用时,用手指按下灯具尾部点动开关,当听到“啪”的一下清脆声时,表明灯具开启或关闭。
  
  3.灯具使用后,要及时用柔软的棉布擦掉透明件和灯具上的污物,保持灯具干净。
  
  4.充电器的输入电压为交流220V,内置充电保护装置,当充电器指示灯为红色时,表示正常充电,指示灯转换为绿色时表示电池已经充满;充电时无需考虑正负极插错问题。
  
  5.每次使用后都要及时充电,保证电池经常处于满电状态,一次充电后,可在6个月内随时使用,若长期放置不用,每隔半年应补充充电8小时。
  
  6.更换光源时,拧开塑胶套内螺钉,打开透明件,拧下灯座固定螺钉,取下光源,更换新光源。
  
  防爆标志灯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牢靠作业:
  
  1.设备地址的海拔不约束;
  
  2.周围环境温度为-20℃~+40℃,且24h内的均匀值不超越35℃;
  
  3.设备地址的空气相对湿度在高温度为+40℃时,不超越50%;在较低温度下答应有较高的相对湿度,湿的月均匀低温度不超越+25℃,该月均匀大相对湿度不超越90%;
  
  4.在无剧烈振荡、冲击及摇摆的当地;
  
  5.在富含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环境场所;
  
  6.污染等级为3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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